1.7 子夏曰:"贤贤易色; 事父母能竭其力; 事君能致其身; 与朋友交言而有信. 虽曰未学, 吾必谓之学矣."
贤贤易色不是说贤人也容易好色, 而是说, 贤明的人不可以只注意到女子是否美丽漂亮等外在因素, 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并尊崇"妇"所表现的内在"贤德";
之后几句, 就是讲子女对父母的"孝", 君对臣的"忠", 朋友的"信", 如果一个人这些都能做到的话, 那么即使他没有学过知识, 也可以认为他学过了. 因为学的目的还不就是为了这些?
是阿, 我到底为了什么而学习. 学了这么多年, 似乎这些道理都不懂. 所以似乎是学了也白学了.
2009年2月16日 星期一
XXYS
订阅:
帖子评论 (Atom)
0 comments:
发表评论